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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体检机构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教职工体检机构遴选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3-012YN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项目预算:500元/人

六、采购内容、要求:学校已与本市一医院签订教职工体检协议,本次遴选中标体检机构与此医院共同提供体检服务,由教职工根据自己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医院或体检机构之一进行体检。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 2021 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2 年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2年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颁发许可证的体检机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响应资格将被取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采用网上报名,请报名单位将符合第七项第2、8、9项资质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扫描以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发送到1321752260@qq.com(请附联系电话)。

2、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

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

2、地点: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院务楼133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33680059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