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公寓窗帘购置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公寓窗帘购置安装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9-33681678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公寓窗帘购置安装项目,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29485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磋商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6、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官网截图,且加盖公章。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第四项2至3小项原件及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的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时可自带U盘现场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3、时间: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地点: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院务楼127室
七、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电话通知
2、地点: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院务楼133室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董北伟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33681678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