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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赛项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位: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采购项目:“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赛项设备

三、采购理由: 根据我院计算机类专业发展规划,我院拟组队参加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赛项全国技能大赛,按照《关于公布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合作企业的通知》(赛执委函[2019]13号)精神,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为该赛项的合作企业,由该企业负责提供大赛所需设备。为了保证参赛学生的训练水平,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以增强我院计算机类专业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拟购置2019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赛项设备1套。 按照大赛相关文件精神,经专家论证,所采购产品的用途为职业院校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大赛设备指定由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提供,能满足大赛的训练要求,且具有唯一性。因此,我院建议“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赛项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由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作为产品制造商,不直接参与产品营销的招投标活动,特委托西安速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陕西省的唯一合法销售代理商从事销售行为。

四、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陕西省本地供货商名称:西安速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经发大厦A座2幢1单元7层10707号

联系人:赵志铎

联系电话:18629377907

五、公示期限: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2日止。

六、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职能部门:蒋先生联系电话:029-33681678 纪检部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审计监察处,联系电话:029-33680020

七、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附后。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单一来源产品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汇总表

基 本 情 况

申请单位

电子信息学院

项目名称

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赛项设备

项目预算

15.78万元

申请日期

2019年7月

经办人

贺争汉

专家论证意见1

根据2019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程及《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合作企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大赛指定设备由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提供。产品功能满足咸阳职院移动互联网方向的要求内容,该产品具有唯一性,另西安速应网络有限公司为该产品地区授权代理,因此,建议该产品采用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推荐由西安速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供货单位。

论证专家姓名

杨国荣

职称

副教授

论证专家单位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专家论证意见2

根据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移动互联网软件开发大赛需求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说明,提出以下意见:1.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国家技能大赛移动互联网软件开发赛项承办公司,具备三年以上赛项承办经验。2.该公司已拥有在国内其他省、市实施同类项目的丰富经验,可以支撑日常教学。3.该方案能够满足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软件专业移动互联方向现阶段及未来需要。4.西安速应网络公司作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在西北授权单位可以很好的进行技术支持和服务。建议该项目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论证专家姓名

侯荣理

职称

副研究馆员

论证专家单位

西安石油大学

专家论证意见3

本次项目包含针对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移动互联网软件开发赛项的设备需求,同时可以运用于教学实际需求,该产品集成度高,有丰富的开放接口,拥有长期服务于行业内的开发性,实际运行经验,考虑其唯一性、关联性、实用性,满足日常教学需求,及学生日常课程实训练习,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论证专家姓名

刘慧梅

职称

副教授

论证专家单位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